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670万套实验室用塑料制品 | **** | **市**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福旺道1号增1号14#-2 | ******公司 | ****投资700万元购置注吹机、注塑机和配套辅助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670万套实验室用塑料制品”(以下简称“本项目”),企业外购聚丙烯(PP)塑料、聚苯乙烯(PS)塑料、**度聚乙烯(HDPE)塑料和低密度聚乙烯(LDPE)塑料原料,通过注塑、****实验室用塑料制品,包括试纸卡外壳、冻存管、试剂瓶和滴瓶,建成后预计年产3670万套。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吹成型、注塑成型和激光打标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注吹成型、注塑成型和激光打标过程产生废气均经设备产污处上方集气罩进行局部收集,未收集部分通过洁净车间排风系统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P1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经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苯乙烯、甲苯、乙苯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应限值要求。 厂房界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限值要求;厂界处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的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的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作服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冷却循环废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公司****开发区****中心进行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新增室内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内注塑机、注吹机、冷水机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新增室外噪声主要为环保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室内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室外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瓶体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 / |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