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稔田镇2024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使用土地的批复
****政府关于**县稔田镇 2024 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使用土地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政府关于**县稔田镇 2024 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的请示》(稔政〔2024〕48 号)收悉。受****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稔田镇石牌村集体农用地0.01公顷(其中耕地0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稔田镇石牌村园地0.01公顷,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0.01公顷,作为温富金户农村村民住宅建房用地。
二、该用地按使用方式提供,只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建房用地, 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三、****政府应严格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1〕189 号)及《****办公室****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杭政办〔2020〕51 号)办理分户审批手续。
此复。
****政府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