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文化宫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研发中心B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8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文化宫项目第三方检测 |
服务范围: |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项目位于**市**区望**路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6733.21平方米(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42.58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等。项目主要建筑物为一幢地上7层(主楼7层)和一幢2层的裙房,最大单跨31.3米,功能区包括教育培训、体育运动、文娱活动和服务保障。主要设施包括497座职工剧场、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职工书屋、职工服务、职工培训、管理用房、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本次磋商为本项目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 |
服务要求: |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一)本工程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 2.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 3.预拌砂浆相关检验 4.防水材料相关检验 5.桩基工程相关检验 6.砌体材料相关检验 7.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 8.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 9.水电材料相关检验 10.室内环境相关检验 11.工程实体检测 12.涉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 13.沉降观测、基坑边形监测 14.运动场相关检测 15.水电气、三网、智能化、绿化、土建、安装、精装修检测、人防、消防检测 16.本项目材料、设备、元器件检测 17.其他检测:其他未涉及项目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执行。上述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颁发的相关标准及规定取定,检测项目计划、检测数量及频率原则上为标准及规定范围的100%;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增加检测频率。项目实施阶段的检测内容和数量,采购人根据需要在采购文件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减。 (二)检测项目说明 1.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2.结构检测:按国家规定检测。 3.建筑物沉降观测:观测点位置和数量按设计要求。观测点做法为明装式或暗装式,材料和安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首层施工完毕即观测一次,以后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次。竣工验收以后,第一年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对于突然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或设计单位。 4.钢结构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5.沟槽、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管渠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标准试验,原材料检测试验。 (三)检测成果 1.进场检测后3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检测成果:正式检测报告一式叁份。 3.成交供应商逾期进行检测或逾期提供检测报告的,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其他要求 1.抽检项目均应在验收前完成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工作内容含外观检测、资料检查。 2.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规范现场取样,确保试验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 3.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4.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并按审批后方案认真检测。成交供应商只对采购人负责,严禁听从施工单位的意见,否则采购人有权追责。 5.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频率的。 6.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 7.成交供应商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报给采购人。 8.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月度检测内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以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工程施工。 9.成交供应商人员须满足采购人的协调与安排,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资料备案工作,及时完成采购人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按采购人要求参加工程调度会或验收等。 |
服务时间: |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 700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兵,张纯寿,汪杨,何敏,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伍拾元整(124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蜀****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234。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文化宫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51-****3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