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增产100件风电用齿轮 | 尼波****公司 | ****园区**开发区和畅路西侧 | ******公司 | 尼波****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12月,租****园区**开发区和畅路西侧15号厂房,租赁区域总建筑面积7065.98平方米。由于市场需求变化,需生产直径6m-8m的风电用齿轮,现有项目车床及淬火设备最大可加工钢坯直径不满足该直径规格的风电用齿轮生产需求。故依托现有厂房,拟投资2200万元人民币,利用闲置区域建设年增产100件风电用齿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相关设备,从事风电用齿轮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增产100件风电用齿轮,全厂风电用齿轮产能可达3000件/年。 | (1)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依托2#数控滚齿机产生的滚齿废气经封闭设备管道收集,废气经油烟净化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由于目前尚未发布油雾排放标准,待相应标准实施后执行。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即软水机浓排水。软水机浓排水外排,由厂区总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华电****公司**开****处理厂处理。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和空压机,噪声值为75~80dB(A)。新增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墙体隔声,降噪效果可达15dB(A)。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