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8GW单晶拉棒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美****公司48GW单晶拉棒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发布日期:2024-1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18、0873-****054 ****中心1楼C****服务区 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管理科)
传真: 0873-****518
项目名称 | ****美****公司48GW单晶拉棒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州**市冷泉镇、雨过铺镇和**市大屯街道和老厂镇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结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组成包括:①**220kV美科总降变~通宝变Ⅰ回线路工程;②**220kV美科总降变~通宝变Ⅱ回线路工程;③**220kV通润线改造工程(Ⅲ回线路)。④过渡期:220kV美科总降变π接屯钢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污染。(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二)废水(1)施工场地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排放至周边沟渠。(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终期未建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距离周边地表水较远,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三)噪声(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4)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5)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终期未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五)生态(1)避让措施①线路塔基定位时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如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拌合站。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2)减缓措施①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集中林区,无法避让的,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不砍伐线路廊道,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木砍伐量。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开挖均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③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④塔基施工时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⑤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无现有道路到达的塔基位置,开辟施工人抬道路利用树木间隙,不砍伐乔木,仅对部分灌丛、草丛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⑥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⑦合理组织施工,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3)恢复与补偿措施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线线路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②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③矿权压覆,本项目塔基建设共涉及周边矿权14个,其中5个探矿项目目前还未设立矿权,不影响本项目塔基设置;本项目线路及塔基已完成核准,其中占用**古山石灰岩矿、****公司****公司、3年找矿行动的**省****锡铜矿整装勘查区、****集团马****公司锡铜矿、****公司大屯锡矿、****集团****公司松树脚分矿**范围、****公司大屯锡矿(整合)、云锡集团马****公司(整合)、****集团****公司松树脚分矿(调整)等9个矿权区需要进一步落实是否压覆**量,并依规在矿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办理相关矿产压覆手续后,不影响本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承诺,若建设的基塔位日****集团****公司等14个采矿权所属主体矿产**开采利用;建设单位将积极配合对线路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关迁改责任。(4)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5)重点保护动物保护措施1)在终期未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 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爆破和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2)施工活动应避让重要动物的繁殖期(每年的3月~8月)。(六)电磁(1)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2)本项目**22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5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5m。(4)本项目**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0m。二、过渡期停用后的影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终期线路工程(美科总降变至通宝变)建成运营后,本项目的过渡期线路将退出运行,**线路部分断开电气连接,保留通道及塔杆,拆除草坝-红钢短接线,并恢复至原220kV屯钢线、220kV草钢线接线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过渡期短接线拆除线路固废约为1.2t,主要为电缆线、钢铁,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弃**回收单位。因此过渡期拆除工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不产生废气。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3、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线路进行巡逻检修,确保运行良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终期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回收处置,不进入外环境。待终期线路投入运营后,过渡期线路停用,保留塔基及线路,拆除短接线,主要有电缆及钢铁,产生量较少,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弃**回收单位。固废处置率100%。5、电磁(1)适当提高电气设备及导线高度,控制操作位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人员操作位尽量在低场强区,并设置屏蔽线。(2)避免或减少平行架设导线的同相序排列,线路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3)对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电气设备的孔、口、缝的连接缝密封。(4)应保证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塔基地线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5)应在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避免人员触碰导线发生意外。(6)对线路周边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7)加强线路巡查工作,尽量避免沿线居民在线路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民房。(8)运行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辐射知识的培训。合理安排工作,减少工作人员在高电磁场区域的停留时间,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避免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高电磁场区域。(9)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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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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