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测绘清淤检测评估及初步设计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测绘清淤检测评估及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测绘清淤检测评估及初步设计服务已由**市清****委员会****开发区东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清发改复【2024】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东片区。 2.2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发区东片区共3个达标区(详见图1),达标区一面积约1.8平方公里,达标区二面积约3.18平方公里,达标区三面积约2.64平方公里。本次实施范围为达标区二、达标区三范围内居民小区及公建区域排水管网提质增效,达标区二居民小区包含白鹭湖庄园园颐园和园、**花园、金辉城悦府、金辉城、保华旺苑、**花苑、公园壹号、叶与城、宝龙世家、香溢茗园、翠湖1号、白鹭湖润园、白鹭湖沁园、白鹭湖庄园熙园、白鹭湖御园、白鹭湖庄园、丰球白鹭湖庄园檀香园等;公建包含古淮河文化生态景区、****管委会、****博物馆、****广场、金果子智乐园、****幼儿园、****服务站、**清****旅游局、****幼儿园、****服务中心、**美凯龙、白鹭湖山庄书香府邸等;达标区三居民小区包含**尚城、****花园、金辉城清江府、叶语香澜、**创意谷**亿园、翰香美地、**创意谷等,公建包含******学校(**路校区)、****学校、**总部经济产业园、**边检、****社区****中心、****酒店、****中学(**东路校区) 、******学校(开元校区)、恩迪幼儿园、****检查站、****加油站等。
2.3本次设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1006.89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说明:1、“费用组成”各项目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额,即时修复费为暂估价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时不得修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同时,合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其他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表”中相关说明。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达标区二、达标区三区域内居民小区及公建范围排水管网进行测绘、调查、清淤检测、评估,摸清管网结构性与功能性缺陷、混接错接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或缺陷按照即查即改流程进行即时修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雨污混接点封堵,破损或错盖检查井井盖更换工作等,达到《**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考核》要求;对评估结果显示需要改造修复施工部分进行初步设计,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使用单位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范围,若出现内容减少,不对保留下来的部分进行单价补偿,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管网测绘 对实施范围的地下排水管网、排水口等进行测绘(含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入库): 排水管网测绘应包括:管道属性(雨水、污水或合流),平面位置、走向、连接关系,管径、材质,地面高程、管内底高程、管道水位,检查井坐标、并底高程,泵站平面位置、规模等。初步判断雨污混接情况,并在管网图上标明混接点位置。 排水口的测绘应包括:排水口类型、位置、标高、尺寸和水流情况等。 具体按《**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二)管网调查 排查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建、小散乱等排水管网情况,及时发现排水管网(含建筑物立管)错接混流及管道堵塞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排查技术路线、排查成果必须满足《**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文件的要求。 (三)管网清淤检测 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建、小散乱等排水管网(包含雨水篦及连接管、检查井)进行清淤检测: 清淤出来的淤泥由投标人按相关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结果须满足环保处理要求,不允许将管道污泥在管道内“搬运”,不得将管道污泥冲入河道或邻近排水系统,不得污染周边环境,项目使用单位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不负责提供淤泥处置场地。 管网检测主要是查明管道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本项目采用CCTV检测或QV检测,且检测前应对管道进行全面清淤,应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的要求执行,并符合《**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重点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检测: (1)近两年出现过污水漫溢或地面下沉的排水管道; (2)轨道交通、人防设施或其他大型建筑工地周边排水管道; (3)城市主干道路、商业中心、城市地标或其他重要地段排水管道; (4)管龄超过十年的排水管道; (5)波纹管、玻璃钢夹砂管等排水管道; (6)埋设于淤泥土、淤泥质土和粉砂等地质条件较差土层的排水管道。 管道检测其他要求参照《**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 (四)管网评估 以污水收集系统为单元分别编制评估报告书,论述现状资料和排查成果,并汇总编制评估报告书。 最终形成的评估报告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含项目背景、项目范围、排查目的、排查内容、排查成果等。 2)区域概况:含城市概况、污水收集系统概况、水环境现状等。 3)排查情况:含排查范围和要求、技术路径及工作标准、排查对象、区块划分情况、排查类别、设备和人员投入情况、“四位一体”排查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等。 4)排查评估:含管网评估、排水户评估和系统评估。 5)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具体按《**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五)即查即改(即时修复) 根据调查检测评估结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或缺陷按照即查即改流程进行整改,整改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雨污混接点封堵,破损或错盖检查井井盖更换,清淤工作等,达到《**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考核》要求。 (六)初步设计及概算 对调查检测评估结果显示需要改造修复施工部分进行初步设计,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 批复。 各项工作要求详见《**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等。 2.5设计工期: 8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审查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 1、工程设计类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测绘类:具有国家、省自然**部门(含测绘与地理信息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专业中涵盖工程测量专业。 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不予认可。 3.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备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3.3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含)以上的雨污水管网检测业绩。 注:(1)业绩以雨污水管网检测合同为准,同时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若未经备案盖章,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及中标公告网页链接)。 (2)合同中需体现管网检测费用。 3.4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 2024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 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项目使用单位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项目使用单位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投标人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工具维护费1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项目使用单位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项目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凭中标单位开具的相关票据支付进度款。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项目使用单位:**** 地 址: **市**区枚乘西路119号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市******公司 地 址: 淮****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7-****6567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地址:**智优沃数字科技产业园3号楼1006室 联系人:吉菁华、毛雅晨 电话:139****6862、159****56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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