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县段环境监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人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县段环境监测。
1.2 招标编号:****。
1.3招标人:****。
1.4项目规模:环境监测内容包括地表水质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水生生态监测,具体监测数量和监测次数由招标人根据《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环境报告书》相关内容及工程实际测算,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监测清单发包价为准。
1.5服务费:暂定发包价32.16万元,结算时单价按照发包价监测清单中约定的单价,根据实际监测的次数按实结算。
1.6质量标准:符合国标、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
1.7工期要求: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县段项目开工至运行期监测完成后结束。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3.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
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路695号原水利局一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180****12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路395号801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李女士 电话:0598-****158
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