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4年度国士变更调查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12】
**县2024年度国士变更调查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删除原文第六章 技术及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 6、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前6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须拟派技术负责人、外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管理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外业负责人均具有测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管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时限为磋商前6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一个月)。】 二、原文附件一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正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师证书得1分,具有核心涉密人员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 具有测绘正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技术负责人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测绘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具有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方法合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3、其他技术人员 (1)质量负责人 具有质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高级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2)外业负责人 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质量负责人证书得1分,具有核心涉密人员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无人机摄影测量师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一级)证书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测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师证书得1分,具有核心涉密人员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测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技术负责人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测绘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具有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方法合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3、其他技术人员 (1)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中级职称得1分;质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高级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2)外业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得0.5分;测绘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质量负责人证书得1分,具有核心涉密人员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无人机摄影测量师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一级)证书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在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三、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现延期变更为2024年11月22日 09点30分. 特此通知!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平都镇**河大道292号
联系方式:139****1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城南总商会大厦
联系方式:0796-****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77****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