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2024年上半年耕地疑似流出图斑举证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图斑举证任务,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局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拟对**县2024年上半年耕地疑似流出图斑举证工作举证单位进行采购,现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4年上半年耕地疑似流出图斑举证工作;
2.项目地点:**县;
3.采购方式:比选;
4.采购需求:**县2024年上半年耕地疑似流出图斑举证工作举证单位;
5.服务质量要求:本次举证工作共涉及3304个图斑,分布于**县13个乡镇(街道),均为**县2024年上半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在本次比选完成后,中标单位需用国土调查云(**)相关软件及平台,于10日内完成第一次摸底举证,同时根据图斑流向(未流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不可恢复)进行分班,并提交耕地疑似流出图斑的实际流向情况表,针对未流出图斑,按照耕地举证要求即刻填报县、市、省审查。待实际流出图斑恢复完成后开展恢复举证工作。举证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土地整治或相关营业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本次参与公开询价的人需具备: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资格;
②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8:00之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富强路8号
联系方式:****2497(朱正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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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