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省**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项目一建设规模:网络配线设施安装及综合布线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项目二建设规模:光传输、动环监控、光电缆敷设、通信管道等通信工程,以及天线基础、方舱基础、避雷塔及基础、场地平整硬化等小型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第四章招标内容全部内容的施工。
2.6招标控制价:¥775000.00元,其中:项目一招标控制价:¥128000.00元,项目二招标控制价:¥647000.00元。
2.7资金来源:本级经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密资质无需上传网络提供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单位需提供资质纸质材料作为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退休证书,投标人投标时请在电子投标文件采用扫描件上传。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列入建设单位“第一批采购领域黑名单”、“第二批采购领域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及“信用**”网站(www.****.cn)、军队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市公共**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09:00前,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09:00前。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市公共**交易官网进“**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交****公司,服务电话:****131306
7.2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时00分;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时00分;
7.4开标系统网址:**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7.5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7.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经济信息网、****交易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
9.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招标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1****6809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5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飞天路金鼎苑南侧7-1-11号
联 系 人:张 炜 联系电话:156****9731
联 系 人:尤亚文 联系电话:153****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