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泵站项目)的水**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泵站项目)的水**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天寿路105号9-19层
中标金额: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泵站项目)的水**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规定的范围; 服务时间:3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荣、李颖、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1.****总厂码头工艺系统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补救措施设计;2.大唐**天然气发电项目水**论证专题服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渡春路1****交易所),联系电话:158****1685。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长**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交易所)
联系人:王艳
联系方式:158****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