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对2023年度保障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采购服务进行公开遴选,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保障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工作内容:对2023年度保障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在建以及完工项目,检查资金是否按计划和规定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挤占挪用、以拨代支虚列保障性**工程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超范围标准支出资金,违法违规举措债务,公租房闲置浪费、分配不公,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等问题。
(三)工作地点:金江镇。
(四)检查时间要求:自收到相关完整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经我局确认的最终成果文件。
(五)报价最高限价:5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中介机构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中介机构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检查工作,能够服从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遵守工作纪律;与所在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机构缴纳社保;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全程按时参与项目的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变更。
3.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
1.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2.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相关资质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屏。
3.检查工作方案。编制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检查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
4.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应列出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专业、职称,并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清单及明细。
5.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参与同类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6.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提供的材料,文件格式自拟。
(三)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检查实施过程中,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信息。
(四)申报具体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30,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省**县金江镇华成路45号,洪小芸收)。逾期不再受理。
(五)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洪小芸,电话:0898-****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