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医疗机构、申报企业:
根据《**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分配确认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药品范围
我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药品。
****医疗机构范围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下同),鼓****医疗机构参与。
(三)企业范围
我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药品申报企业。
二、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申报企业: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
待分配量修正:2024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
三、填报内容
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在获得拟中选资格的产品中填报采购需求量,抗菌药物采购需求量原则上应不少于上年度同组采购量的60%,其他药品采购需求量原则上应不少于上年度同组采购量的70%,如少于上述比例需另行提交说明。
****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量,结合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对于申报企业确认供应,****医疗机构待分配量选择结果保障供应的产品,确定为中选产品。对于申报企业拒绝供应,****医疗机构待分配量选择结果保障供应的产品,取消拟中选资格,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确认供应的中选产品中选择分配。
各产品约定采****医疗机构双向选择确认的采购需求量确定。
四、申报方式
医疗机构、申报企业登录**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网址https://open.****.cn:10013/tps-local/#/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我的工作台页面的“**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分配”项目,进行待分配需求量填报及承诺函上传(上传承诺函页面可下载模板)后提交审核。进入“**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分配”项目后,可在首页“通知公告”栏预览或下载“操作手册”,请各单位按照“操作手册”完成申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医疗机构结合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各品种需求量,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需求量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时限内完成相关药品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填写医疗机构相关药品报量汇总表(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公章,扫描后经系统上传。
(二)各申报企业要及时登入招采子系统确认需求量。
(三)各地市医保部门要认真审核,并在2024年12月3****医疗机构待分配需求量填报的审核工作,****医保局相关药品报量汇总表(详见附件2****医保局公章,扫描后经系统上传。
联系电话:0591-****9375
附件:1.**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医疗机构)
2.**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医保局)
普通附件: | 附件1.**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医疗机构).pdf 附件2.**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医保局).pdf ****--****关于开展我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分配确认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