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龙电预付费计量子站】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龙电预付费计量子站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1 | 预付费计量子站\EF-V/TCP DN40\**和晟 | 1 | 件 | 13% | 2025-01-20 | 大件库 | **** | 详见《****热网计量监测系统计量仪表采购技术规范书》 |
2 | 预付费计量子站\EF-V/TCP DN50\**和晟 | 2 | 件 | 13% | 2025-01-20 | 大件库 | **** | 详见《****热网计量监测系统计量仪表采购技术规范书》 |
3 | 预付费计量子站\EF-V/TCP DN80\**和晟 | 2 | 套 | 13% | 2025-01-20 | 大件库 | **** | 详见《****热网计量监测系统计量仪表采购技术规范书》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因公司区域集中供热项目新增用户,相关备件不足,需采购热网计量监测系统DN 80计量仪表2套、DN50计量仪表2套、DN40计量仪表1套,每套设备包含预付费计量终端、涡街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温度传感器、电动阀门各一台及第三方标定证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热网计量监测系统由****供货及调试,现运行状况良好,本次采购计量仪表属热网计量监测系统配套设备,须与热网计量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本次采购的5套热网计量积算仪设备****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计量设备须与原设备成套使用,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省**市高新区华贯路819号15号楼102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11-12 至2024-11-15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叶工 | 电话: 150****845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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