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至三溪新改建工程一标段(坪山过境路)招标公告
**县高峰至三溪新改建工程一标段(**过境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高峰至三溪新改建工程一标段(**过境路)已由 ****委员会****发改委发〔2023〕59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交通局 以 垫交发〔2023〕510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镇百兴村北侧,与既有道路形成平面交叉,然后沿场镇西侧向南**,道路尽可能控制填挖高度,减少占用沿线良田,沿线经**榨菜厂,与**-鹤游公路(X576)平交,然后沿**镇**村南侧**,终点止于**镇东南侧,顺接既有道路。桩号范围K284+850~K288+640,路线全长 3.790 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99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581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1.5 米的二级公路。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dianj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dianji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6 17: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19 18: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dianjiang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县) (https://www.****.com/dianjiangweb/)和**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幢2层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艾楠 | 联系人: | 朱晓波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1377 | 联系电话: | 152****794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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