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 | 出让方式: | 挂牌 |
1 | ****-2024-10-4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A-21a | **市 | 正在报名 | 2024-11-15 17:00 至 2024-12-05 17:00 |
2 | ****-2024-10-1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友锂大道西、锂想大道北地块一期 | **市 | 正在报名 | 2024-11-15 17:00 至 2024-12-05 17:00 |
3 | ****-2024-10-2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友锂大道西、锂想大道北地块二期 | **市 | 正在报名 | 2024-11-15 17:00 至 2024-12-05 17:00 |
4 | ****-2024-10-3 | ****经开区友锂大道、沈水**地块 | **市 | 正在报名 | 2024-11-15 17:00 至 2024-12-05 17:0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射自然资规公〔2024〕10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市内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查阅“竞买须知”。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增价幅度:0.5万元/亩或0.5万元/亩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最高报价8分钟内无人竞价,由**市公共**交易网公布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保留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内挂牌公告及竞买须知。
五、此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到遂****服务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于 2024年12月5日前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程序,经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的,将由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7:00。(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地址:**市公共**交易网-土地矿权)。
六、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6日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提交报价。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由**市公共**交易网公布竞得人,竞得人于2024年12月16日17:00前到****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备案,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现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若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取消成交结果,土地做流拍处理。
七、网上交易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立即发布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公告,即刻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遇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该地块交易。
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市2024年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附件)。
2.公告网址
遂****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com/Index.html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市**大道中段112号国土大厦)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25-****926
十、其他说明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5-****936
附件:**市2024年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
****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市2024年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友锂大道西、锂想大道北地块一期 | 200 | 三类工业用地 | 50年 | ≥1.2 | ≥40% | ≤20% | 10.9 | 500 | ****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 |
2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友锂大道西、锂想大道北地块二期 | 259 | 三类工业用地 | 50年 | ≥1.2 | ≥40% | ≤20% | 10.9 | 600 | ****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 |
3 | ****经开区友锂大道、沈水**地块 | 223.54 | 三类工业用地 | 20年 | ≥1.2 | ≥40% | ≤20% | 6.19 | 300 | ****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 |
4 | ****经开区锂电高新产业园A-21a | 29.79 | 三类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20% | 10.9 | 70 | ****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 |
备注:一、成交总价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3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二、成交总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3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80%,6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三、成交总价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80%,12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
上述4宗地块均为三类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