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湖口镇长市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2
项目名称 | **市**镇长市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镇长市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9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姚挺生 |
联系人 | 饶志锋 | 联系电话 | 130****3098 |
项目投资(万元) | 28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7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建设约5.96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设备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相关配套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光伏设备、升压站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如钢材、****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市政管理137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和填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 ||
承诺:**** 姚挺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姚挺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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