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吉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管道途径**市大**、**;在大**和**设置增压站场(割麦首站、**增压站)和4座阀室(大**2座、**2座)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主任 187****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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