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4679874 | 无****开发区万马广场59-2001 | 76.66(均分制) | ****000元 |
工程类 |
项目名称:****民意访评、“听我一言”****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施工工期:90天,具体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误期违约金:应按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误期赔偿费不超中标价的3%;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质量违约金:中标价的5%;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
徐丽平、季绿梅、刘澄宇、李可亮、高小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包括代理费及编标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下费率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计取,最终代理费3500元;②编标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500万元以下3.8‰的八折,以审定的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编标费(元):7000.00元
2.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之后一次性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高浪西路58号
联系人:倪静东
联系电话:0510-****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鸿桥路879号15楼
联系人:王乾、张娜娜、景姜睿婕
联系电话:0510-****1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张娜娜、景姜睿婕
电话:0510-****135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