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子气体提纯分装站项目 | **省**市**区**胜坨化工产业园同兴路以南,坤宝新材料以东(E118°41′52.706″,N 37° 11′19.052″)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21333.44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中心、餐厅、电子气体钢瓶预处理间/五金库、电子气体分装提纯一车间、电子气体分装二车间、甲类仓库等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4.2万吨电子特种气体(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电子级氦气、电子级甲烷等)周转储存的能力。二期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增加氮气、氦气、氩气提纯设备,并依托一期设施,可增加0.5万吨/年电子特种气体的提纯能力。 | 1、水污染物:一期水旋喷漆室废水加药剂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二期无废水排放。 2、废气:一期:喷漆房密闭,喷涂废气经“水旋+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10mg/m3),VOCS排放浓度、速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浓度限值(50mg/m3,2.0kg/h);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确保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限值(1.5mg/m3);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厂界无组织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二期无废气排放。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一期:漆渣、废漆桶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期:废分子筛外售。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45m2,位于厂区南侧中部。一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一期:对高纯氧低温泵、真空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二期:对提纯装置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