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 ||
品目 | 残疾人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5: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三室 | ||
预算金额 | ¥3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279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迎宾大道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29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秀水街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源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3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5.000000万元(采购包1:252.000000万元;采购包2:98.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其中采购包1:252万元、采购包2:98万元、采购包3:15万元)。 (一)、采购包1 标段名称: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孤独症 标段编号:****-1 预算金额:252万元 最高限价:****000.00元。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孤独症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 号文件,即残疾儿童孤独 症康复服务标准: (1)0-14周岁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8万元/人/年; (2)7-14周岁非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0.8万元/人/年。 (二)、采购包2 标段编号:****-2 标段名称: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智力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智力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号文件,即残疾儿童智力康复服务标准: (1)0-14 周岁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4万元/人/年; (2)7-14非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三)、采购包3 标段编号:****-3 标段名称: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视力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视力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号文件,即残疾儿童视力康复服务标准:0-6周岁0.5万元/人/年。
采购需求:
为落实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本康复服务质量,现对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同步接受康复服务和学前(学科)教育。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4小时的基本康复服务,课程设置应符合残疾儿童个性特征,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40分钟。
非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家庭、幼儿园、中小学的托幼照料、学前(学科)教育间隙,到定点机构接受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的基本康复服务,每月12天(每周3天),每天1次1.5小时,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不少于1小时。
低视力儿童康复服务内容根据低视力儿童实际需求设定,每月不少于8天(每周2天),每天1次不少于1小时。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2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3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2.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采购包2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2.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采购包3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2.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文件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03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迎宾大道16号
联系人:徐传山
联系电话:183****2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源
联系电话:173****2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源
电话:173****2797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