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6: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云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77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罗桥街道庆丰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3-****6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29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776 |
****关于****的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冠脉定量分数检测仪(QFR)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 元
最高限价:7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97569 | ****采购QFR项目 | 1 | 套 | ****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的 9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址: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是中****政府****监狱或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按照该文件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戒毒企业的按《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相关材料;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注:①按《****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规定,供应商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赣财购〔2023〕8号文件内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赣财购〔2023〕8号文件内规定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若按照赣财购[2023]8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格式2-9),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细说明详见“格式 2-1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
方式:使用 CA 锁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省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2.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公司要及时关注“**省公共**交易网”。 注: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三日前****公司。 3.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罗桥街道庆丰路
联系方式:0793-****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叶挺大道290号
联系方式:139****9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云奇
电话:139****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