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2
受****的委托,****批发市场承办本次菜籽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竞购。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10
2.交易地点:**省**市**北路1119号****批发市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和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登录 “交易→**市场→2024年11月14日****市储食用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销售出库2022年入库的三级浸出菜籽油计601.53吨,详见****提供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抽样检验),具体质量以委托方储存的实际实物质量为准,交易客户可提前到库方扦样。一旦参与竞价交易,即表示对食用油质量认可,成交后不再对食用油质量有任何异议,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联系人:艾民,136****5771。
2、采购轮入2024年生产浸出三级菜籽油601.53吨,质量要求为: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2,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 (KOH) mg/g:<1.5,过氧化值mmol/kg:≤3.0,(0.076g/100g),溶剂残留量/(mg/kg)≤20,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塑化剂、乙基麦芽酚都不得检出,其他国家食品安全指标合格。
3、新油到库前中标方需提供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新油到库后,按政策性储备油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进行单车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政策性储备油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为保证食品安全,所有运输车辆须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必须采用专用的食用植物油运输车辆,确保罐体内壁清洁无污、无任何异物,车身保持整洁,标识字体规范清晰,专车专用。中标方轮入新油完成入罐后,经****委员会等部门授权的粮食质检机构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政策性储备油收购质量标准后,才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如不符合要求,则要重新换出入油,直到合格为止,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交易方式、价格
菜籽油采购价格9500元/吨为竞价交易最高限价,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倍减报价。竞价交易成交价为送到储存库点罐前价,入罐前费用由中标客户承担,入罐费用由委托方的承储方承担。
菜籽油销售价格9160元/吨为固定价,不参与竞价。销售竞价交易成交价为储存点罐内价(包含油脚同价),装车费用由委托方的承储方承担。
中标客户负责将同等数量2024年产符合国家政策性储备油质量标准的新油在2024年12月30日前轮入到委托方指定油罐。为了保证委托方按期完成市储油轮换计划,中标方必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按国家政策性储备油的质量标准和委托方的质量要求将采购的储备油入罐到委托方指定库区的罐体内,逾期未按时完成,中标方缴纳的550元/吨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的付款期和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中标方须在成交后5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出入库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履约,确保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入库任务。
六、结算方式
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市场支付货款,由**市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市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市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入库结算:实行线下结算,由****财务科支付货款。中标方开具发票,入库单位出具入库数量、质量合格证明,以100吨为一批次,支付本批次货款的95%。其余5%货款,****发改委验收合格后,并由****委员会等部门授权的粮食质检机构及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符合国家粮油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确认无质量问题,才予以结清。
七、资格条件
1.交易客户必须是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粮油贸易企业、加工生产企业。且以前在政策性食用油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报名发放密钥。
3.买卖双方各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55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5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50元/吨,注:保证金不可抵扣货款,双向交易全部完成后,轮入新油经委托方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粮食批发市场指定账户。根据《关于实施进一步活跃粮食市场交易的激励举措》精神,委托方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只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若委托方原因出现商务问题,由委托方及其担保方负责解决处理。
4.买卖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批发市场
开户银行:****银行**市**区支行
账号:203********100****33161
九、联系方式
电话:****5013、****9116、****9216(交易)、****8387、****8383(财务)
网址:潇湘粮网www.****.cn
****批发市场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