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OT/IT融合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OT/IT融合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指标 及要求 | 单价 最高限价 (万元) | 总计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OT/IT融合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 工业互联网安全标准验证工具 | 1(项) | 详见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 35 | 70 |
工业互联网安全标准评估工具 | 1(项) | 35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其他资格要求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6.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方式:供应商****(地址:****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凡有意参加可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电汇(备注项目编号简写+“标书款”字样)至****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zb@vip.****.com,同时注明所购买项目及分包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我公司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每标包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的邮资费用。 ****银行电汇信息 户名:**** 开户行:****分行 账号:200********500****82496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10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10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东****门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韩晨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曹晓健 李霁 徐晗 徐加慧 010-****4401、****4467、156****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霁
电 话: 156****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