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符离镇东林雅院S10幢S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65000.00元/年
评审总得分:75.0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医院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全院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全院秩序维护和停车管理、医院的卫生用品洗涤、医院区域内绿化管理工作等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物业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1+1 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业主单位综合评定,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联系方式:李工 198****98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符离镇宿符路18号
联系方式: 武院长 139****1068
联系方式:李工 198****9815
电 话:198****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