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2 万件整体淋浴房、40 万件简易淋 浴房、1.5 万件淋浴底盆和 1 万吨高端卫 浴玻璃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802MA8PG2LF3F | 建设单位法人:梅育华 |
张建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智能卫浴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2 万件整体淋浴房、40 万件简易淋 浴房、1.5 万件淋浴底盆和 1 万吨高端卫 浴玻璃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智能卫浴产业园 |
经度:118.56774 纬度: 30.9138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8 |
萱区环审〔2023〕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9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1802MA8PG2LF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802MA8PG2LF3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3MA2RXJBE1A | 竣工时间:2024-07-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工程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2 万件整体淋浴房、40 万件简易淋浴房、1.5 万件淋浴底盆和 1万吨高端卫浴玻璃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2 万件整体淋浴房、40 万件简易淋浴房和 1万吨高端卫浴玻璃项目 |
1.5 万件淋浴底盆外购,不在厂内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端卫浴玻璃生产、包装材料(配件)和简易淋浴房、整体淋浴房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高端卫浴玻璃生产和简易淋浴房、整体淋浴房生产,包装材料(配件)外购 |
包装材料(配件)不在厂内生产,外购成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接管。 二、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 烷总烃计)排放需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1 限值要求;吸塑、涂刷固化、修边、开孔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苯乙烯、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需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 B 表 B.1 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等恶臭气体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 术规范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接管。 二、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三、印刷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危废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根 15m 排气筒排放,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 烷总烃计)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1 限值要求;吸塑、涂刷固化、修边、开孔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苯乙烯、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需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 B 表 B.1 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等恶臭气体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 术规范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47 | 0 | 0 | 0 | 0.095 | 0.095 | |
0 | 0.047 | 0 | 0 | 0 | 0.047 | 0.047 | |
0 | 0.0047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00 | 0 | 0 | 0 | 1200 | 12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27 | 0 | 0 | 0 | 0.023 | 0.02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 沉淀池 |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 pH 值,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悬浮物两日的日均****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 | 《玻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二级活性炭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两日实测浓度分别为 2.94mg/m3、 2.13mg/m3、2.78mg/m3、1.81mg/m3、1.48mg/m3、1.68mg/m3;均符合《玻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限值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 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 0.94mg/m3、 1.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无组织 排放限值要求;厂内生产车间门窗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一次值的最大浓度值均小于 15mg/m3,监控点两天 6 次小时均值均符合《玻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 B 表 B.1 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减振 | 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2 类区 | 厂房隔声、减振 | 在验收监测期间,Z1 厂界东北、Z2 厂界东南、Z3 厂界西南、Z4 厂界西 北 4 个监测点位第一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 52~58dB(A),第一天夜间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为 45~48dB(A);第二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 52~57dB(A),第二天夜间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 46~48dB(A)。本项目厂界东北、厂界东南、厂界西南、厂界西 北 4 个监测点两日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