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度保洁服务单位 已由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1次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 **市。
2.2服务内容及规模:一标段:暂定保洁人员112人;二标段:暂定保洁人员100人。
2.3招标范围:一标段:**、**区域所管辖物业项目的保洁服务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二标段:高新区域所管辖物业项目的保洁服务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
2.4 服务期限:一标段、二标段均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保洁服务单位。二标段:高新保洁服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1.2 须具有 / 资质的单位;
3.1.3 财务要求:不要求;
3.1.4 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共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3.1.4.1 一标段(**、**保洁服务单位):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或业绩中包含保洁服务,****服务部分累计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以提交的保洁服务合同复印件为评审依据,若保洁服务合同无法反映上述要求,提供保洁服务合同复印件和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1.4.2 二标段(高新保洁服务单位):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保洁服务业绩(或业绩中包含保洁服务,****服务部分累计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以提交的保洁服务合同复印件为评审依据,若保洁服务合同无法反映上述要求,提供保洁服务合同复印件和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人均可就上述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2 (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3 日至2024年 11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B)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09 时 30分,****集团****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中心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5楼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198****4529
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A
邮编:610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5936/188****8018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