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4〕519号
**市**区杨和镇洞心建筑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开展摇号选取的公示
按照《国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国土**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分局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公告,公开选择评估单位承担**市**区杨和镇洞心建筑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在报名时间内,共收到有效报名材料评估单位14家。现按程序公示报名机构名单,并于公示期满后组织开展选取评估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三、有效报名机构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市国能矿****公司
2.**之源****公司
3.深****公司
4.**经纬****公司
5.**兴地矿****公司
6.****事务所有限公司
7.**凯帅矿业权资产房****公司
8.**中科信土地房****公司
9.合****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10.中安金石(**)****公司
11.**衡元德矿****公司
12.**志诚****公司
13.**兴地矿****公司
14.中鑫华(北****公司
四、选取评估单位工作事项
有效报名机构单位名单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分局在**市**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分局,按照摇号选取程序组织开展选取工作。摇号结束后,我分局将在当日进行网上公告产生的中选评估机构。
中选评估机构应在5****分局签订评估合同书。中选评估机构若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应在公告后的3****分局,我分局将在选出的候补机构接替承担评估。当中选评估机构和候选评估机构均放弃承担评估项目时,本次摇号工作将作废。
五、异议提出方式
(一)对公布的有效报名机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分局将核实解决。
(二)异议提出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分局地质矿产与测绘信息管理股”, 邮编:528500。
2.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3580。
3.有效意见需在公示期间反馈,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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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