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名称为“**县巴马镇**路258号宗地”,中心地理坐标为X:****766.1918,Y:****2614.2914(2000国家大地坐标)。根据调查,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巴马原林****公司,2001年2月16日,巴马原林****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5巴土国用﹝2001﹞0022号),调查地块原使用权面积为4100.00m2,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2021年11月,巴******局委托****进行宗地图现场测绘并出具宗地图。经测量,调查地块实际使用面积为4076.94m2,则确定本次调查地块使用权面积为4076.94m2。根据最新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据此,调查地块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走访的相关情况,调查地块在1995年前,地块权属于巴****公司,用地类型为山林地,未进行开发建设,地块植被为灌木、乔木、杂草等。1995年~2001年1月期间,巴马原林****公司从巴****公司购买本次调查地块,用地类型为山林地,未进行开发建设,地块上未曾有建筑物。期间,周边村民在闲置的调查地块上种植旱作物,主要种植应季蔬菜和玉米,使用农家肥进行施肥,灌溉主要依靠自然降雨,地块内未曾用做污水灌溉区;地块内农作物为当地居民自给自足。农作物生长期间主要施用农家肥,同时会使用少量的复**进行补充;由于农作物为当地居民自给自足,除草主要依靠人工翻地的方式进行,作物生长期间会使用少量的除虫剂、生长剂等农药,农业施用严格遵循说明书指导,保证农药的安全使用。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化肥、农药等的安全使用,可降低对土壤的影响,因此地块内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对地块土壤的影响不大。根据对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访谈及收集的资料,调查地块内历史及现状未发现产出农产品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2001年2月~2018年6月期间,巴马原林****公司于2001年2月建设工业厂房,施工建设过程中无借方,无外来土壤回填,开挖多余弃方运至周边居民楼基础建设回填使用。企业2001年6月投入生产,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风险物质为冷库制冷剂(氟利昂)。其中,废弃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使用,未曾发生过制冷剂泄露事件。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对地块土壤的影响在可接受。
2018年7月~2024年至今,****幼儿园在2018年7月于巴马原林****公司签订调查地块租赁合同,****幼儿园改造装修活动。施工过程中采用装修材料,无外来土壤回填,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堆放点堆放。****幼儿园于2018年10月投入运营,****幼儿园教学活动至今,运营过程中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对土壤影响可接受。
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未见储罐、槽等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也没有堆放、填埋固体废物以及有害有毒物质的情况。调查地块无水井,距离最近的河流为东北侧83m处巴马河。河流不从地块范围内经过,不对地块进行渗透补给,对本次调查地块无影响。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加油站、医院等可能的污染源,主要污染源为**县区内居民、****小学、****小学、巴马高中)等。**县区内居民、学校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巴马高中****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经集中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弃物相关规定和要求送到指定的暂存库或回收点,在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运要求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对地块土壤影响可接受。
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综上,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可接受,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