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益联鑫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690900F | 建设单位法人:徐** |
彭东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沙井街道沙头工业区**路1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沙井街道沙头工业区**路14号 |
经度:113.79823 纬度: 22.7274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5-03-21 |
深环批〔2005〕10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69090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69090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0MA5DPNE22T | 竣工时间:2024-05-31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bless-you.cn:4080/78/shownews.php?id=149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按申报的方式生产柔性线路板 | 实际建设情况:仍然从事线路板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按申报的方式生产柔性线路板(含钻孔、全板电镀、二次铜及锡电镀),年生产量为30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环评报告编制较早,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产品结构及种类也在随之变化。在确保产品种类、产污环节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不超过环保允许范围的前提下,本报告按照目前实际的产品产量进行核实,2024年4月排污许可变更时已按实际产品及产能进行申报。 |
环评报告编制较早,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在确保产品种类、产污环节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不超过环保允许范围的前提下,生产效率在随之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该项目设置有蚀刻、显影、沉铜、镀铜、镀锡工序,主要设备有1条PTH沉铜线、1条一铜电镀线、1条二铜电镀线、1台蚀铜机、1台喷锡机,如有改变须另行申报。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设置有蚀刻、显影、沉铜、镀铜等工序。本报告按照目前实际的生产设备情况进行统计。验收时,该项目生产工艺和镀种均未超出环评范围。 |
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会有一定的调整,在确保产品种类、产污环节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不超过环保允许范围的前提下,有一定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逐项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评评价报告表所提的各项环保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逐项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评评价报告表所提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方面的环保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8.58 | 0 | 0 | 0 | 0 | 8.58 | 0 | |
4.141 | 0 | 15.84 | 0 | 0 | 4.141 | 0 | |
0.302 | 0 | 2.97 | 0 | 0 | 0.3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141 | 0 | 3.96 | 0 | 0 | 0.14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 (1)有机废水:来自显影、退膜等工序。为确保COD达标,并减少该股废水对后续废水处理系统的冲击,有机废水经车间管道分类收集后,先经过预处理再汇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2)综合废水:来自磨板、化学沉铜、镀铜(一铜、二铜)、显影等工序产生的综合废水。以上废水经分类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处理量为300m3/d,连续处理16小时(包括预处理后并入的其他废水),小时处理能力18.75m3/h。 |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废水经处理后,pH的排放指标在6-9,化学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为28-39mg/L,平均处理效率为58.9-66.1%;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0.34-1.23mg/L,平均处理效率为96.1-99.2%;总氮平均排放浓度为3.16-3.6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90.9-92.5%;总铜的排放浓度均小于0.05mg/L,平均处理效率接近100%;总磷的平均排放浓度为0.03-0.06mg/L,平均处理效率为87.5-95.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平均排放浓度为0.07-0.08mg/L,平均处理效率为75.8-77.7%,总有机碳的平均排放浓度为10.3-15.4mg/L,平均处理效率为25.2-37.2%,悬浮物的平均排放浓度为8mg/L,平均处理效率为50-63.6%,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为0.06-0.10mg/L,平均处理效率为67.7-72.7%。综上,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后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应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 酸性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表5标准 | 来自磨板、化学沉铜、镀铜(一铜、二铜)、酸性蚀刻等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包括盐酸雾、硫酸雾和氮氧化物。以上废气通过集气罩或设备自带的收集管道密闭收集后,汇入楼顶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DA001排放口中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的最高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最高排放速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前后的硫酸雾均未检出,氯化氢的平均去除效率为62.8-70.6%,氮氧化物的平均去除效率为61.0-62.7%。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DA002排放口中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的最高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最高排放速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前后的硫酸雾均未检出,氯化氢的平均去除效率为73.8-76.7%,氮氧化物的平均去除效率为58.4-65.1%。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 本项目有机废气来自丝印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以上废气通过集气罩或设备自带的收集管道密闭收集后,汇入楼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DA003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均《**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排放限值,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效率为70.0-79.9%。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辅助动力设备。 本项目通过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1)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 (2)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铰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 (3) 大型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4)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 (5)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6)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的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分贝值在59.9~63.5dB(A),夜间分贝值在52.1~54.7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危险废物(包括产生的浓废液及污泥)须委****处理站或经我局认可的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集团****公司等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无 | 本项目制定有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了负责环境安全的部门和责任人。设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化学品分类存放于专用的危险化学仓库中,在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地点悬挂警示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8597)配套了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存放仓库,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悬挂标志牌和警示标识。 ****公司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于2023年01月0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02月03****生态环境局**管理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440306-2023-0028-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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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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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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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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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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