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308-511322-04-01-683362】FGQB-0107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0亩,拟建****车站片区。拟采用“留、改、建”方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其中:保留修缮区域(简称为“留”)面积310亩、优化改造区域(简称为“改”)面积105亩、“拆除**”区域(简称为“建”)面积85亩。“留、改、建”占地面积分别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的62.00%、21.00%、17.00%。;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3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13 00:00至2024-11-1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13 00:00至2024-11-1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省招标从业人员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3名)具有**省招标从业人员章;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按规定暂缓或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qq.com ;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7-****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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