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11-12****拥有对**市**区****公司、**市德溪****公司、********公司的债权及相关从权利等,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明细请见债权清单。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受让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三、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公司现场提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851-****6171
联系地址:**省**市**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3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5027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债权清单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重组债务本金(元)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重组宽限补偿金、上浮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元) | 实现债权费用(元) | 债权总额(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市**区****公司 | 259,750,000.00 | 0.00 | 70,000.00 | 259,820,000.00 | ******集团****公司 | 1.**市**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一宗面积为66,768.5㎡的土地使用权; 2.**市天****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商业现房,面积为903.28㎡; 3.**市城乡建设****公司以其享有的32,192.11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
2 | **市**区****公司 | 259,750,000.00 | 0.00 | 70,000.00 | 259,820,000.00 | ******集团****公司 | 1.**市**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一宗面积为64,643.19㎡的土地使用权; 2.**市天****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商业现房,面积为433.09㎡; 3.**市城乡建设****公司以其享有的30,078.23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
3 | **市**区****公司、**市德溪****公司 | 269,100,000.00 | 39,468,000.00 | 70,000.00 | 308,638,000.00 | ******集团****公司 | 1.**市**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一宗面积为63,779.66㎡的土地使用权; 2.**市天****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商业现房,面积为457.32㎡; 3.**市城乡建设****公司以其享有的37,200.32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
4 | ********公司 | 2,079,000,000.00 | 653,420,147.22 | 0.00 | 2,732,420,147.22 | 毕****公司、**合****公司 | ********公司提供的位于**省**市金海湖新区**镇**村一宗面积为53097.6㎡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上浮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最终结果以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为准。2024年10月31日后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上浮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补充协议及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为准。
3.****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