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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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服务内容为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区淡水街道,****中心建筑面积3250平方进行改造( 一层医技楼和五层医疗综合楼)工程**费约6,204,116.5元,总投资约3819.12万元。 3、服务要求: (1)中选机构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或规程进行科学检测,向选取单位提供数据全面、分析科学、结论正确,能真实反映检测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监测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2)检测成果须符合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和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最终以通过工程质量验收为准。 (3)中选机构须对其检测成果质量负责,并保证检测成果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中选机构须承担因提供的检测成果及其相关数据不全、不及时或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责任。(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否 | ||
投资额(¥23,04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场时间开始,至所有检测服务内容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 ||
20.0%下浮率 至 40.0%下浮率 | ||
参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收费标准》(粤建检协(2015)8号)至少下浮20%计取检测费用(下浮率不得超过40%),最终以选取单位确认的检测报告的实际检测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 ||
否 | ||
否 | ||
2024-11-15 08: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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