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0379-****2934
通讯地址:**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生产300万罗铅笔板、1亿支铅笔加工销售项目
2、建设地点:**县三乡****工业园1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县三乡****工业园1号,属于**项目,总投资2150万元,环保投资64.23万元。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制杆车间、切板车间、干燥车间、制笔车间);储运工程(仓库2座、成品区);辅助工程(办公楼、蒸汽锅炉房、导热油锅炉房);依托工程(供水、供电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执行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28号)、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县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县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县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环委办[2024]7号)等环保管理要求。
(二)、落实废气治理措施。(1)导热油锅炉、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低氮燃烧器处理设施后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2)干燥车间木板修边废气通过在修边机上方设置顶吸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一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刨槽、刨杆、笔杆抛光过程产生的废气提供在抛光机、刨槽机、刨杆机上方设置顶吸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一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铅笔切光、削尖过程产生的废气提供在切光机、削尖机上方设置顶吸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一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环境局关干印发**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147号)文中 涉颗粒物排放工序排放限值PM10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的要求;(3)铅笔板涂胶、烘干工序、上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引入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三)、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处理装置软化废水,经清净下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一起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厂区不设置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形式为不外排地表水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光机、开解机、截断机、刨槽机、刨杆机、天然气锅炉、导热油锅炉、风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灰、废木材边角料(含锯末)、废烫金纸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水性铅笔漆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白乳胶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