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区购置干扰电治疗仪等设备项目(第二标段:恒温电蜡疗仪)成交结果公告
****受********医院)委托,就********医院)**院区购置干扰电治疗仪等设备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本项目(第二标段:恒温电蜡疗仪)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医院)**院区购置干扰电治疗仪等设备项目
1.2 项目编号:****
二、磋商内容:
标段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
二 | 恒温电蜡疗仪 | 台 | 2 | 30 |
各投标人须按所参与标段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磋商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2 磋商公告日期:2024 年 10月28日
四、评审信息:
4.1 磋商日期:2024 年 11月 12日
4.2 磋商地点:****第一评标室
4.3 磋商小组名单:王秀玲、于静、马骢(招标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第二标段:恒温电蜡疗仪
中标人:****;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经北五路72号3号办公楼10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20000.00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地址:**市郑东新区**路100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1-****0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话:0371-****8339
邮箱:****@126.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