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组虾塘复垦工程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社区一组虾塘复垦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
4、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清单
4.1项目建设地点:龙冈镇境内
4.2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工期30日历天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村级资金
5、工程规模及内容:总投资约18.9万元,含90亩地块复垦。
注:一、来源土壤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来源土壤的合格性检测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并加盖公章;
2、由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每个复垦地块进行土壤抽取检测不少于1次,施工检测留样。
二、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沟塘进行清杂、清淤,清理出的杂物必须运出现场,严禁就地掩埋;
2、由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跟踪监督来源土壤质量要求,检查来源土壤合格证书,不合格土壤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由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单位,监督回填土方压实度,回填标高严格控制到位 。
三、其他要求
含清杂、清运、回填、平整、种植土土源、多余杂物清运、施工中矛盾协调、青苗费补偿、钢板租赁、损坏道路修复等。复垦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作量清单。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承担现场勘察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责任和费用)。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单位非退休职工。
6.5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4-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 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报名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2024年11 月 20日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5 日 15:00分(不含15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25日 下午15时00分(**时间)
地点:盐****服务中心(盐****执法局一楼)
9、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鞍湖支行;账号:320********100****8770),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交款凭据原件(网****银行****银行盖章认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1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中标后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凭保证金收据、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无息退还。
13、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4、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地址:**市**区大纵湖镇双创园9-5号(M)联系电话:186****6286)也可加微信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15、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龙冈镇在“****交易中心”的各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龙冈镇在“****交易中心”的各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龙冈镇在“****交易中心”的各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6、本公告发布于:**市**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17、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仓书记 联系电话:137****2686
地址:****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大纵湖镇双创园9-5号(M)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186****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