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招标代理库)库内单位
我单位现有**市**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生活给水基础设施工程需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大岗镇《关于印发招投标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府办〔2020〕1号),鉴于本项目服务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我单位决定采用邀请**市**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招标代理库)库内单位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生活给水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
二、项目内容:投资额450万元,按相关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代理招标项目实施单位。
三、发包价格:本项目暂定发包价:3.04449万元,以被代理项目中标价为计费额,套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计算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不另行计取及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备案、招标公告登报、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公共**交易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费用等;具体费用按财政部门核定支出金额为准。
四、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市**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招标代理库)库内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摇珠的办法:
1、建设单位向对应专业的本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库内单位发摇珠通知。
2、被邀请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16:00时前回复建设单位是否参加摇珠。
3、回复参加单位按随机顺序排列,按随机顺序抽取代表各单位的代表球号,再抽取第一、第二、第三候选单位球号。(根据“交易管理实施方案”第十一条承包候选人选取办法,选取承包候选人)
六、摇珠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00时。
2、地点:**市**区大岗****办公室209室(**市**区大岗镇**路39号)
七、**市**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招标代理库)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房实****公司 | 6 | **市****公司 |
2 | ******公司 | 7 | ****粤****公司 |
3 | ******公司 | 8 | 华联世纪****公司 |
4 | ****联建****公司 | 9 | ******公司 |
5 | **穗芳****公司 | 10 | **穗峰****公司 |
招标联系单位:**市**区大岗镇建设****办公室
招标联系地址:**市**区大岗镇**路39号(二楼213室)
招标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020-****2566(办公);邮箱:****@qq.com
实施部门联系人:邝先生(城乡建设办),电话:135****1666。
附件:1)回复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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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