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国有资产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2409-451224-04-01-802729(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中电投(**)****公司(代建单位),****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安装规模为69.91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 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表:
合同估算价: 25,559.55万元 (其中**费暂定价:25373.63,设计费暂定价:185.92),实际结算价按照第三方审计结算****结算中心审计结果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3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市**区双拥路30****广场A栋1104号)。 4.3售价(元):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邮费50元,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售,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如在邮寄过程中有物流时效等其他问题未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的其结果自行承担。 4.4获取方式:可现场获取或网上(邮寄)获取。 4.4.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接受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4.4.2网上(邮寄)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31383@qq.****.com邮箱。 4.5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银行账号:8052 9584 2300 001 ****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年 12 月 12 日09时30分 ,地点为****(**市**区双拥路30****广场A栋1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上发布。
招标人:****(建设单位)、中电投(**)****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市**县**镇纳亨村向**城扶贫移民家园三楼3-1号办公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龙村路7号碧水天和B区3号楼5号楼20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8-****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双拥路30****广场A栋1104号
项目负责人:廖海诚
联系电话:0771-****075
招标人:****(建设单位)
中电投(**)****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