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元江铜矿低品位堆浸渣重选尾矿搅浸再回收工程位于**省**市元江****社区革波冲村**山二厂-0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59′19.403″、北纬23°46′44.653″。
项目已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了元江哈尼族彝族****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为****),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年处理重选尾矿95605.649吨,日产铜精矿1.78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经采取定期洒水、设置防尘网、建设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施工废弃物及时清除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浸过程挥发的硫酸雾、道路扬尘及装卸扬尘。
①搅浸过程挥发的硫酸雾:搅拌罐为封闭设备,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洗涤塔(加生石灰)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道路扬尘、尾矿暂存区扬尘:定期洒水降尘;
③装卸扬尘:物料加湿、控制装卸高度。
2、废水
①选矿废水:收集至储液罐沉淀后,部分用于尾渣、滤渣洗涤;剩余回用于搅浸工段;
②尾渣洗涤废水返回旋流装置重新分选,滤渣洗涤废水进入沉铜工段;
③洗涤塔用水:洗涤塔内循环水每两天更换一次,更换产生的洗涤废水(稀酸液)回用于搅浸工段;
④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收集池,晴天用于厂区降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加设减震垫。
4、固废
①一般固废:尾渣、滤渣暂存于尾矿暂存区,经加碱中和后全部送至制砖工段,作为制砖原料;重金属捕捉剂包装桶暂存于重金属捕捉剂库房,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革波冲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②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危险特性为“T,I”;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元江县发展规划,项目的选址**面布局合理可行。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正常情况下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影响较小。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查阅方式
电子版可在公示下面查阅;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拨打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或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所在地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2、查阅期限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邹总
联系电话:139****413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智深****公司
地址:**市****中心b幢九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0309
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