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开发区经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改完善一期工程项目,合经投〔2024〕65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汛期积涝点整治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对经开区南区范围内的**路下穿铁**积涝点、青**路下穿铁路积涝点、****学院南门积涝点、**路与方兴大道**积涝点等汛期积涝点进行综合整治设计,包括提标改造排水系统、**排水管道、箱涵(拟建5米×2.2米箱涵),建设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道路开挖及恢复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66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约1000日历日)。
2.9 招标范围:设计总承包,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4.66万元
2.1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1和3.1.1.2资质要求:
3.1.1.1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1.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916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史工
电 话:0551-****892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916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路**西南角)
电 话:0551-****9318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开发区****中心
账号:225********100****000972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