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4年保洁车辆运维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县公共**交易网”或“招采进宝**专区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供应商可通过“招采进宝**专区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542.8151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168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街4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6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谷小区1号楼2单元2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168 |
项目概况 |
**县2024年保洁车辆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县公共**交易网”或“招采进宝**专区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4年保洁车辆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51.34
最高限价(如有):****151.34
采购需求:对保洁车辆进行维护(包括人员,车辆维护保养,动力,水电,车辆保险,检车等,确保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公共**交易网”或“招采进宝**专区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可通过“招采进宝**专区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在“招采进宝**专区”登录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133。3.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有关事宜可咨询0319-****110。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专区”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招采进宝**专区”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620。5.采购人如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遗等,相关通知资料会通过“招采进宝**专区”发出,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关注并作出相应调整,如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6.特别说明: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政策,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街48号
联系方式:031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谷小区1号楼2单元2002室
联系方式:031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丁
电 话:0319-****168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