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
(大****处理厂土建项目)
补充通知(四)
**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处理厂土建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评审中心审定,请各投标人在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更改为“¥****0527.00(含暂列金额¥368246.00元)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K的取值区间“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 10%(含8%,不含10%)……”更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6%,不含10%)……”。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中的第‘1-14,32-54,268-277,965-988,999-1026’项”更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中的第‘3-16,32-36,210,213-214,812-815,829-849,851-852’项”。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00秒。
根据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已随本补充通知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1、**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处理厂土建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zip
2、**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处理厂土建项目)招标文件.NDCF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