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集团工作要求对移动恶意程序检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含流量安全监测设备扩容、平台软件、存量设备对接三个部分,****集团考核要求。
1.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50.08万元(不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到货,到货后15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部署上线。
1.5交付地点:**省。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50.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1 | 信息安全管控系统 | 项 | 1 |
标包1 | 攻击溯源分析设备 | 台 | 14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移动互联网流量安全监测类或恶意程序监测类相关产品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准,若无上限金额则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面等;凡提供无上限金额的框架合同,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②订单(或结算单)须由甲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或结算单);
③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 被责令停业的;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0号
联系人:霍经理
电话:029-****00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丈八四路20****科技园5号楼12层BD区
项目负责人:汪晓婷、康颖、戚雪莲、李柯萌、张春梅、武会芳
电话:151****6920
电子邮箱:****@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1.1本项目实施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b2b.****.cn)登录供应商账号进入开标大厅,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设置的供应商开标异议截止时间前提出相关异议(逾期未操作,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1.2温馨提示: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公司(BJCA)证书不再支持。请各供应商尽快办理或更换CMCA证书。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