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将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至2024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otc.****.com/page/sfpm/index.htm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市**区豫丰街1号8号楼2单元1层102(不动产权证号:****014957-1;****014957-2,建筑面积:73.4㎡)的房产。
起拍价:430000元,保证金:4.3万元,增价幅度:4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4年12月6****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重要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有意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2024年12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应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交易所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9日15****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润华支行,账号:311********70099195),缴纳尾款后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166****1150)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所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司、拍卖辅助机构及个人参与本次拍卖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关于拍品详情请仔细阅读《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法院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66****1150
看房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3点-4点
看房电话:166****1150
看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联系地址:**市**区文化路与红专路交叉口东南角
****交易所平台网技术咨询:40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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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