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社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委员会关于调****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住房****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樊**紫贞公园路以南,**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077.71 ㎡,总建筑面积约20345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6080 ㎡,地下建筑面积约4265 ㎡。包含地上1****社区、1栋配电房和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燃气、消防等安装工程,配套完善室外管网、大门、道路及硬质铺装、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社区项目EPC 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完成该项目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围护、暖通、电气(含室内外)、给排水(含室内外)、弱电系统、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消防、人防、装饰装修、外墙装饰(铝单板)、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外立面泛光照明、安防系统、防雷、海绵、绿色建筑及园林景观等设计,其中BIM 设计范围应满足施工图纸审查要求。(2)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围护、建筑屋面、装饰装修(不含家具家电)、外墙装饰(铝单板)、建筑幕墙(如有)、建筑智能化、外立面泛光照明、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人防、防雷、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小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零星工程、红线外电力工程、红线外供水工程、红线外供气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施工,并配**电气大市政的接入,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完成。(4)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5)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取得联合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确保通过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物业人员培训、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质量要求: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并确保报送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内容。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3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1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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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提供)。
3.1.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608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④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②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除以上人员之外还需配备一名造价员,造价员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以及造价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1.7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造价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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