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局关于面****花园项目剩余房源的通告》以及《****管理局****花园项目剩余房源认购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相关规定,****花园项目剩余房源(以下简称“本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按照《****管理局****花园项目剩余房源选房的通告》确定的选房名单,本次住房的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分别安排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两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10:00,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1:30-12:30,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房源选完即止。若所有房源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场次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场次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递补选房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3:30-14:30,由****按照选房排位依次通知。
本批次住房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4年11月13日9:00起****建设局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具体路径为:****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
(二)选房地址安排
**市**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和科技南路交汇处东北侧安****广场****集团****服务大厅或者****服务大厅)
选房交通指引详见附件3。
二、选房规则
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管理局****花园项目剩余房源选房的通告》。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须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11月14日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选房结果公示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四、项目咨询电话
****花园项目咨询电话0755-****3888,接听时间:9:00-18:00。
附件:
1.****花园项目两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2.****花园项目三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3.****花园项目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4.****花园项目情况告知书
****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1.附件1:****花园项目剩余房源两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xlsx
2.附件2:****花园项目剩余房源三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