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及有关直属单位选聘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21: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十二楼指定开标室(**市湘府东路199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十二楼指定开标室(**市湘府东路199号) | ||
预算金额 | ¥3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384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五一大道599号供销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731—****32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丹、丁政勋 0731-****3843 | ||
附件1 | ****及有关直属单位选聘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1.****.pdf | ||
附件2 | ****及有关直属单位选聘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项目采购需求.pdf |
项目概况
****及有关直属单位选聘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4楼1411办公室(**市湘府东路1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有关直属单位选聘2024—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法律服务,至合同到期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事务所执业****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4楼1411办公室(**市湘府东路199号)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购买)、****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1411室(**市湘府东路199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十二楼指定开标室(**市湘府东路1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十二楼指定开标室(**市湘府东路1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五一大道599号供销大厦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31—****3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林丹、丁政勋 0731-****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丹
电 话: 073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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