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南宫市妇幼保健院、巨鹿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卫生健康委关于****、****保健院 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保健院申请,按照《**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2016年版》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对****、****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评审专家组认为****、****保健院均达到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的标准,拟确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卫生健康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01号,****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邮编054000。联系电话:0319-****869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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