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高湖综合开发项目——水质提升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90540E | 建设单位法人:阮路 |
杨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暨阳街道东旺路28号(东旺大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高湖综合开发项目——水质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水利局东侧约4万m2的区域、高湖湖区、高湖主要入**及新江 |
经度:120.296120 纬度: 29.73328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1 |
诸环建〔2023〕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54.19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9054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碧海****公司 |
****0302MA2HCK2D5A | 验收监测单位:**绿荫****公司 |
****0182MA27W1CY9J | 竣工时间: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109-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浦**江补水活水工程设计流量为2.15m3/s,18.6万m3/d;****工程处理规模共18700m3/d;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恢复沉水植物250000m2;水环境监测工程建设1个在线水质监测固定站,7个在线水质监测浮标站 | 实际建设情况:浦**江补水活水工程设计流量为2.15m3/s,18.6万m3/d;****工程处理规模共18700m3/d;水环境监测工程建设1个在线水质监测固定站,7个在线水质监测浮标站 |
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暂缓实施,故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本工程不单独建设管理用房,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生活废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围档,采取自动清洗、雾炮等措施,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保洁,施工材料加盖土工布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限值。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工程纳入高湖整体运营,不单独建设管理用房,运行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 2、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废气治理措施:施工现场设立围档,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封和保洁,临时堆土区等堆放场地采用彩条布覆盖,避免大风天进行土方挖填作业等,以减缓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3、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养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施工现场设立围档(简易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控制车速,禁止高音鸣号等,以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采取了绿化、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养护等措施。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土方、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场地清理和水域清理的生活垃圾及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废土方全部运至生态湿地工程场地回填,其中淤泥在景观场地晾晒后就近回填,不设淤泥堆场,本工程无弃方产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产生的废焊条以及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其中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废混凝土与其他建筑垃圾一并处置。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场地清理和水域清理的生活垃圾及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由环卫清运。施工机械及车辆产量的少量油污使用抹布擦拭,实际未产生废油。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本项目焊缝防腐材料基本全部利用,实际未产生废防腐材料。运行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水处理污泥,其中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清运,水处理污泥用于高湖综合开发项目其他工程绿化回填用土。 |
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监测需要布设7个点位,分别为章金新闸站(固定站)、陶湖渠上闸(浮标站)、电排江(浮标站)、6#涵管(浮标站)、北部湖区(浮标站)、预处理湿地出水口(浮标站)、骆家山闸站(浮标站)。2、进水渠清淤478m2,建设原水管194m、原水超越管134m、补水管道1840m。3、补水预处理工程挖方7.52万m3、填方1.43万m3,临时堆土区填方0.40万m3,施工便道区填方0.43万m3。4、本工程占地总面积34.5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87hm2,临时占地面积30.64hm2。5、总投资1712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799万元,其他费10324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监测需要布设8个点位,分别为陶湖渠下闸(固定站)、陶湖渠上闸(浮标站)、电排江(浮标站)、6#涵管(浮标站)、北部湖区(浮标站)、预处理湿地出水口(浮标站)、1#涵管(浮标站)、浦**江取水口(浮标站)。2、进水渠清淤500m2,建设原水管194m、原水超越管145m、补水管道1830m。3、补水预处理工程挖方7.23万m3、填方1.14万m3,临时堆土区填方0.37万m3,施工便道区填方0.46万m3。4、本工程占地总面积9.5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87hm2,临时占地面积5.64hm2。5、总投资8154.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223.08万元,其他费931.11万元。 |
1、水环境监测工程布置方面,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运营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水质监测设施在高湖水利-水环境联合调度中的作用,将水质监测固定站由章金新闸站调整至陶湖渠下闸,增加浦**江取水口水质监测浮标站,增加1#涵管水质监测浮标站,取消章金新闸站水质监测固定站,取消骆家山闸站水质监测浮标站。****监测站点在总体和宏观上仍然能够反映湖区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并能够反映取水河道的水质状况。上述变动主要涉及水环境监测设备安装,未新增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 2、主体工程量方面,结合现场施工条件,进水渠清淤面积由478m2增加至500m2,原水超越管由134m增加至145m,补水管道由1840m减少至1830m。主体工程量变动较小,其环境影响变化不大。 3、施工工程量方面,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对土石方量进行优化调整。因补水预处理工程湿地生态区开挖土方、原土回填均减少,需要临时堆置的土方减少,导致临时堆土区占地减少。为了施工便利,将减少的临时堆土区占地用作施工便道。最终导致临时堆土区部分绿化覆土回填至施工便道区。上述变动未导致新增占地,其环境影响变化不大。 4、工程占地方面,因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暂缓实施,工程占地总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较环评减少25hm2,永久占地面积与环评一致。因临时占地减少,环境影响减小。 5、工程投资方面,因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暂缓实施,工程总投资较环评少。因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运行期不产生废水等原因,环保投资较环评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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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补水预处理设施、周边公共厕所等 | 无 | 本工程施工污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围堰基坑废水、水闸施工废水、管道试压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其中混凝土养护废水、围堰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洒水;水闸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沉渣干化后运至生态湿地工程场地回填;管道试压水经补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高湖生态补水。本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运营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本工程不单独建设管理用房,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围档,洒水车、彩条布等 | 无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填筑、建材堆放、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和尾气、沥青烟以及钢管焊接、防腐废气等。清淤底泥在景观场地晾晒后就近回填,不设淤泥堆场,无淤泥堆场恶臭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均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施工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施工现场设立围档,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封和保洁,临时堆土区等堆放场地采用彩条布覆盖,施工船舶采用电动船舶,不设置沥青拌合站而是直接购买成品,焊接采用CO2气体保护焊,避免大风天进行土方挖填作业等。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围档(简易隔声屏障)、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标准 |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包括固定源和流动源,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养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施工现场设立围档(简易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控制车速,禁止高音鸣号;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等。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进水闸、搅拌机、补水泵、污泥泵、脱水机以及水体净化设施等,均为固定源,主要采取了绿化、加强维修养护等措施。本工程运行纳入高湖整体运营,高湖日常运营时间为8:00~17:00,除特殊情况外,夜间(22:00~6:00)不运行。 | 监测期间,章金新闸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0dB~51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象鼻山闸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dB~53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1#涵管水体净化设施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dB~55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2#涵管水体净化设施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9dB~54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3#涵管水体净化设施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dB~58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6#涵管水体净化设施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2dB~50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监测期间,进水闸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7dB~54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监测期间,****处理站北面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3dB~57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2dB~53dB,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根据类比,补水泵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污泥处理设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土方、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场地清理和水域清理的生活垃圾及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废土方全部运至生态湿地工程场地回填,其中淤泥在景观场地晾晒后就近回填,不设淤泥堆场,本工程无弃方产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产生的废焊条以及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其中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废混凝土与其他建筑垃圾一并处置。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场地清理和水域清理的生活垃圾及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由环卫清运。施工机械及车辆产量的少量油污使用抹布擦拭,实际未产生废油。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本项目焊缝防腐材料基本全部利用,实际未产生废防腐材料。 运行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水处理污泥,其中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清运,水处理污泥用于高湖综合开发项目其他工程绿化回填用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施工期:①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水体,避免造成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生物量损失。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减少有害物质对浮游生物的毒害。严格执行施工废水处理措施,防止油污进入水体中影**体水质。禁止在河湖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 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后期通过适当投放蚌、螺类、青虾等加快底栖生物恢复。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鱼类及其他游泳动物的迁移; ③严格控制施工面积,防止破坏范围的扩大。河床开挖施工时弃渣堆放要尽量减少对湿生植物的埋压; ④施工单位和当地渔政部门可根据施工中鱼类实际损失的评估情况商定鱼类的增殖和补偿; ⑤开展鱼类**及其生态监测;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 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以减少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月),减少施工过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⑧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征地红线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⑨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一旦发现疑似保护级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破坏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 ⑩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⑾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和水面外,也应及时、尽量恢复植被绿化; ⑿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以减少施工占地及扰动生态系统; ⒀做好设立防护网和施工沿线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减少对河湖沿线植物正常生长的影响; ⒁弃土应及时回用,不能及时回用时应在临时堆放场所设置挡土墙,周边设排水设施,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植被绿化; ⒂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 ⒃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扬尘,避免夜间施工灯光影响,降低对动物生境带来影响。2、运行期:①若进水闸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产生不利影响; ②工程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 | 1、本工程主要采取了以**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进行土方分层开挖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生态湿地工程场地集中堆放,表土堆放场设置拦挡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原土回填以及用于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临建区、施工便道区、临时堆土区等区域的表土回填。 ②施工结束后永久占地进行绿化建设。通过生态湿地工程进行景观绿化建设,弥补工程区植被生物量损失。 ③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主要措施有表土回填、场地平整和撒草籽等。 ④为防治水土流失,采取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场地平整等工程措施,景观绿化、撒草籽等绿化措施,以及彩条布覆盖、编织袋拦挡、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等临时措施。 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避免对工程占地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⑥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2、本工程主要采取了以下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以减少对水生维管束植物和底栖生物栖息生境的破坏。 ②采取分段施工,以利于鱼类等水生生物迁移至附近适宜生境。 ③涉水工程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期(4~5月、8~9月)。 ④禁止施工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入水体。 ⑤禁止施工固废进入水体。 ⑥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虾。3、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4~6月尽可能减少进水闸关闸时间和频次。4、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暂缓实施。待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验收,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进行生态补偿。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⑴加强施工废水处理设施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环保设施恢复后才可进行正常施工。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清查事故排放源,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⑵委托有相应资质及运输条件的单位负责运输。驾驶员需有相应的运输证件,运输车辆保证良好的车况;应避开暴雨、洪水、道路塌方等不利时段,避免由于路面情况不利造成交通隐患;合理布置施工区,应远离河道布置且做好防护措施。 ⑶对污泥堆场根据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在此情况下,可保证不会发生大型的渗漏事故。 ⑷工程施工结束后在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绿化工程进行生态恢复时,应选取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绿化,避免外来物种的入侵。 ⑸建议开展施工人员疫情检查建档,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医疗点。 ⑹在工程运行期间,本工程监督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细则,其防范措施主要为: ①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在管理、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建窖、挖坑、开沟等危害建筑物安全的活动,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造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禁止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②定期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建筑物的运行状态,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预报,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工作。本工程应针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污染风险、生态破坏风险、人群健康风险等,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抢险指挥系统,并落实人员、器材设备和资金,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能够对事故快速作出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 本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措施: 1、加强施工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其状况良好。 3、堆泥区进行地面防渗,定期检查防渗层破损情况。 4、采用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绿化,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生态风险。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均未发生上述环境风险事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施工期间生活废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周边公共厕所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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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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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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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后期通过适当投放蚌、螺类、青虾等加快底栖生物恢复。2、施工单位和当地渔政部门可根据施工中鱼类实际损失的评估情况商定鱼类的增殖和补偿。3、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和水面外,也应及时、尽量恢复植被绿化。4、弃土应及时回用,不能及时回用时应在临时堆放场所设置挡土墙,周边设排水设施,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植被绿化。5、若进水闸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产生不利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临时占地表土回覆1.03万m3、场地平整5.17hm2、撒草籽5.17hm2,约占工程临时占地面积5.64hm2的91.67%,剩下约8.33%主要为水域。经现场踏勘,表土堆放场、进水闸、湖区总控制阀门井等施工临时占地均已恢复植被。2、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4~6月尽可能减少进水闸关闸时间和频次。3、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暂缓实施。待湖区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验收,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进行生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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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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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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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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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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