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肌电诱发电位图机维修服务维修服务
二、招标内容:
No.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品牌 | 购置时间 | 服务内容 |
1 | 肌电诱发电位图机 | MEB-2306C | 日本光电 | 2013.09 | 更换脑电控制键盘 |
三、项目说明:
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 本次采购的肌电诱发电位图机维修服务需提供设备原厂家售后技术服务,更换维修配件均要求为原厂或原厂认证备件,符合安全稳定运行要求,配件来源合法并可溯源。
4. 本次维修服务报价包含本次故障维修需要的所有配件(含故障维修、定期维护保养)、辅助材料、人工费、运输及税费等。
5.维修完成后,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保修。
6.保修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检修、更换所需配件。
7.投标报价人必须为设备原厂家或原厂家授权国内售后服务单位,且授权范围包含我院该设备。
8.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3.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维修服务方案及报价;
2.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设备原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证明资料;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
10.以上材料需采用胶装、信封密封,标书需提供一正本,两副本,封口加盖公章;
11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或手写“与原件一致”),并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有关说明:
1.招标形式:单一来源谈判
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地址:**省**市**县葛岭镇数字****广场C栋5层507室
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00 (**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市**区817中路602号****5号楼70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协商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00
地点:**市**区817中路602号****1号楼6层设备处。
七、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817中路602号
联系人姓名: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7293 ****7191
****
2024年11月12日